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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路费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9  点击量:

    为鼓励学生更好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实践能力,现面向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2021年度暑期社会实践路费补贴资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2.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不包括正常教学活动中安排的实习实践;

3.积极上进,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4.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本学年内无处分记录。

二、申请时间

2021年6月29日-7月6日。

三、资助内容

社会实践活动中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的补贴。

四、申请程序

1.学生确定能够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后,下载并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实践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至实践活动主办部门审核。申请学生须同时在“学工系统-资助管理-困难补助”栏下进行网上申请。

2.实践活动主办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学生将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对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实质审查。

3.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学生将申请表提交至学生工作处(行政楼225)。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学生将获得300元资助金,作为实践活动路费启动金。

4.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向学生工作处提交由实践活动主办部门盖章的结项证明及交通费等相关凭证(具体安排详见日后通知),经综合审核,扣除前期发放的300元路费启动金,发放剩余交通补贴。

五、资金使用要求

1.受助学生应合理安排预算、节约使用资金,保证资助资金专款专用。如存在弄虚作假、挥霍浪费行为的,学生工作处有权收回全部资助资金。

2.对于未能按要求结项的学生,学生工作处有权收回全部或部分资助资金。

3.交通补贴仅包括火车硬座或硬卧、高铁或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长途客车,不包括租车、出租车、飞机等其他交通方式。

4.实践活动结束后,上交的交通费票据需包括车票报销凭证(发票)、支付证明或银行流水。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29日